杭联动态|我所李中钧、徐琳在富春街道新汇社区进行民法典知识分享
2021/5/14
徐琳与新汇社区居民,对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中居住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遵守《浙江省消防条例》有关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分享。 图为徐琳 李中钧律师从民法典及法律实践出发,就夫妻婚前、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等几种情况下房屋归属问题,房屋抵押权的合理利用以及房屋居住权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能最大限度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与新汇社区居民进行了交流与分享。 图为李中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